11 月 17 日,农业农村部发布《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意见)。意见中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,培育壮大龙头企业。扩大龙头企业认定范围,将乡村闲旅游、乡土文化开发、农耕文化传播、农村电子商务等领域的龙头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范围。围绕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“卡脖子”技术或短板领域,做强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型龙头企业。围绕粮棉油糖、肉蛋奶、种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,做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头部龙头企业。围绕果蔬茶等满足消费者多样需求的特色农产品领域,做优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骨企业。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、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脱贫地区,做大一批联农带农紧密的区域型龙头企业。